Monday, August 6, 2007

233炎 的紀錄:版主就是可以雙重標准

233炎
版主都賣廣告
http://www12.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3464335&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digest#8

辟易(超版)

甚麼廣告??

philip2003195
nakuz係論壇既名來

辟易(超版)

好的多謝提供資料.我會給他警告

233炎

我想問係唔係存在雙重標準呢?會員賣廣告就要ban 版主就只係警告雖然佢係幫其他人但係我知道之前就係有人因為幫人講左個論壇名而比人ban 係唔係最少到要革職呢

辟易(超版)

是雙種標準.無意廣告者我們都給予機會警告.一些高分會員有時出了很明顯是廣告帖也是移走警告而已.而有心賣廣告的當然是即BAN,這一點由對方是新手並出大量相同內容主題可看出來.而版主那一個名稱據再了解是cs –個找ip的網.會員在說出論壇名稱而無lnik的話視乎情形大多輕判.而一些名稱更無干涉,如yahoo等.非論及其他網站即為廣告.革職叫至少?!那再嚴重是不是要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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