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這是無心之失, 正所謂不知者不罪何必要小事而煩呢?!
原來版主是可以犯版規的。
http://www5.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5032833&extra=page%3D3
Monday, August 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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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不少人在參與過香港討論區(discuss.com.hk)之後都因為各種原因失望離場,這blog建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收集這些人失望的原因,作一個歷史記錄,讓各種不同的人去得到更多有關discuss的資料: 1.給網民:讓網民看到這些記錄,想一想discuss是否值得你花時間參與 2.給Discuss的版主和管理層:讓他們看看人們對discuss的觀感,並希望他們能夠對看得到的問題作出良性互動,改進網站,為網友提供更高質素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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